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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期B超不是做的越多越好!

妈咪网 www.mami001.com 发布时间:2008-11-28 00:06:21

摘要:超声是很好的辅助检查手段,但过分依赖B超,以B超为准也是不对的。   现在由于科技的发达和孕期的需要,大家在怀孕期间都要做上
超声是很好的辅助检查手段,但过分依赖B超,以B超为准也是不对的。

  现在由于科技的发达和孕期的需要,大家在怀孕期间都要做上几次B超,到底B超对胎儿有无伤害,什么时间做B超合适,这是大家关注的问题。那么首先我们要了解B超是怎么回事。

  从B超原理上分析,B超是超声传导,不存在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,是一种声波传导,这种声波对人体组织没有什么伤害。但如果声波密集在某一固定地方,又聚集很长的时间的话,就会有热效应,这种热效应达到一定程度时,可能会对人体组织产生不良的影响,影响细胞内的物质,包括染色体。理论上是高强度的超声波可通过它的高温及对组织的腔化作用,对组织产生伤害。但事实上,医学使用的B超是低强度的,低于94毫瓦/立方厘米,对胎儿是没有危害的,至今尚没有B超检查引起胎儿畸形的报道。目前,各医院在产科领域中使用的B超检查对胎儿是安全的。

  话虽这样说,曾有人做过试验,把准备人工流产的孕妇分成两组,一组术前做B超后就实行人工流产,一组做完B超过一周再做人工流产。病理发现做过B超的胚胎发生绒毛的充血和水肿,但经过一周后充血和水肿会消失。世界卫生组织提出,在必要时才运用超声,如无充分的理由,胎儿不应该受到照射。美国超声机构提出:不把B超作为早孕诊断手段。

  因此我认为:

  早孕做B超应有指征,目的是确定宫外还是宫内妊娠,胚胎是否存活。当发现怀孕后,出现阴道出血或腹痛,为确定胚胎位于宫内妊娠,除外宫外妊娠;或确定是先兆流产或胎儿停止发育,这时需做B超予以鉴别。除此之外不应常规做B超。胎儿在宫内孕5周时一般的B超可以见到胎心搏动。胎儿在宫内的3-8周正值器官分化,是器官分化的敏感期,应减少不必要的外来刺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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